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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学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2015-10-12 09:30 校办  校办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信访举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及《信访工作条例》,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程序制度

1、来信办理

1)拆封

对群众来信,要在当日及时拆封并进行登记。拆封时要注意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以便佐证投信时间和地址。信封与信纸一并装订,上级转办单位另有信封的,应一并装订在一起。

对随信寄来的证件、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逐一清点核对,妥为保管,防止丢失。

2)阅信

认真负责地阅读信访件,初步掌握信件反映的主要问题。

3)登记

对来信进行编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将来信人姓名、单位、地址、政治面貌、职务、来信渠道、内容摘要、处理意见、转办时间等内容逐项填写登记表。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将登记后的信件转交纪委书记阅批。

按照市纪委和教卫纪工委的要求,及时填报相关的信访报表进行报送。

4)自办、转办与协办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重要信件及时呈报院党委负责同志阅批。领导对来信阅批提出查办意见的,把领导阅批后的信件材料及时交由查办人员调查核实或转给相关单位处理。按照信访初核时限,催办信件处理结果。

对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完成后,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结果和材料。按照要求,如期填写初核表、立案表和结案表。

5)反馈

对署名举报信件在调查核实后,将情况和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2、来访接待

1)填写来访登记。

2)接谈人员在接待前阅读来访者揭发、控告或申诉材料,以了解来访人上访的目的及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

3)耐心听取来访人的揭发、控告和申诉,对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做好记录,对不清楚的问题细节要运用提问、插话、手势等搞清楚。按照记录向来访人员归纳复述问题,并告之其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4)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讲清道理,劝其返回;应由所属部门解决的问题,告其回所属部门处理。

5)需要请示领导的,填写《信访问题呈阅表》,随《接待记录》一起送领导阅后,按领导批示办理。

6)集体上访按中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接待处理集体上访的暂行办法》办理。

3、接收举报

1)、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电子举报信箱,并向全校教职员工公开。举报箱定期开启,电子举报箱随时接收。

2)、对电话举报要询问举报人概况和举报内容,如实做好记录。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重要的举报予以录音。

3)、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举报电话,需告之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属于纪检监察部门业务范围的举报电话,按干部管理权限参照信访件的处理办法办理。

4、存档

按干部管理权限纪检监察信访件经审批结案后,对全部案卷材料进行整理,编排目录,制订成册,长期保存。

案卷材料的排列顺序:

1)《信访案件结案表》

2)调查报告

3)上级批转函件

4)《信访问题呈阅表》

5)来信原件(含完整的信封)或《接访记录》、《举报电话记录》。

二、信息报告制度

1、及时向市委教卫纪工委报送信访信息和工作信息。

2、对到本部门15人以上的群访和信访反映的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在24小时内报告。

3、每半年报送一次信访情况分析,年终报送信访工作总结,按要求报送信访统计报表。

4、提供信访举报工作信息,原则上每季一条,全年不少于两条。

5、提供信访举报工作经验材料、调查报告或研讨文章,每年不少于一篇。

三、内务管理制度

1、信访工作所用的登记表格要统一规范,办理符合程序、规定。

2、档案组卷正确,装订及时,案卷保管符合保密规定。

3、对来访群众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文明礼貌、接待热情。

4、根据实际情况,美化接待场所和信访部门的办公环境。

四、领导责任制度

1、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地位有明确的认识,使信访举报工作密切配合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全校工作大局。

2、学校纪委书记亲自b织研究信访工作,参与处理疑难问题。学校纪检委员对调查及处理结果集体讨论决定。

3、重视信访工作,参加教卫纪工委和上级纪委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

4、为信访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设备和经费,为方便群众举报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信访工作人员按照《控申条例》、《举报办法》、《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及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来信,接待来访。

1、处理好初信初访,初信初访办结率达到90%以上,其中署名初信初访办结率达100%

2、提高办案时效,信访举报案件的按期结案率不低于80%

3、保证案件质量,信访案件的优质结案率力争达90%以上。

4、抓好案件办结,当年信访举报案件的当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

5、控制越级信访,无越级集体上访和重复集体访。

六、案件审核报结制度

1、明确信访结案标准: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处理意见落实,有关材料齐全,经院纪委书记或院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予以了结。

2、凡上报的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要从事实、结论、处理、材料、手续上审核是否符合报结案件的有关规定、要求。

七、工作保密制度

受理信访举报案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保密。

1、对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地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2、信访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印、扣压、销毁。

3、信访举报材料,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向有关人员出示,因查处工作需要必须出示的,要经部门领导批准,并隐去可能暴露信访举报人身份的内容。

4、调查核实工作必须在不暴露信访举报人的情况下进行。

5、未经信访举报人的同意,不得公开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及其他有关情况。

6、严禁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部门或被举报人。

7、对无意或故意泄漏信访举报情况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中共天津外国语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天津外国语学院监察室

                             2004 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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