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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5-10-12 09:31 工会  工会

  校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治校,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校务公开,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校园,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现对《天津外国语学院实行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外党[2001]19号)进行修订,制定本实施意见如下:
  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凡与学校改革发展密切相关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师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及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问题,除涉及国家规定的保密内容外,都要按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限内,采用方便、快捷、便民的方式进行公开。
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是为了使校务公开成为依法治校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加学校工作透明度,促进学校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推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
  1.学校政务公开。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安排等。(办公室等)
  2.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工作,教师、干部聘任,职称评聘、考核,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的选拔和招聘引进人才等。(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等)
  3.财务工作公开。财务预决算、教育、科研经费及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使用情况。(财务处等)
  4.大宗物资采购和维修公开。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学生公寓用品、药品的采购或维修等。(固定资产处、后勤管理处等)
  5.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基建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招投标情况,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及工程决算和审计报告等。(基建处、审计室等)
  6.招生及收费情况公开。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结果。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所收费用的使用及管理情况等。(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办、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等)
  7.学生事务管理公开。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学生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毕业生就业及评优、评先、保送生推荐、奖惩等。(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等)   
  8.教职工奖惩公开。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条件、名额、程序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工会、监察室等)
  9.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如教职工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福利费、工会会费、党、团费的收支及使用情况及其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工会、团委等)
  10.领导干部的重要事项公开。学校领导干部的分工、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廉政规定、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及违法违纪处理情况等。(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室等)
  11、上级和社会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教代会形式。教代会是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要进一步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和工作程序,对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
  2、会议形式。通过召开校情发布会、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执委会、中层干部会、学术委员会会议、学位委员会会议、民主党派座谈会、学生代表大会、离退休人员通报会等形式。
  3、 文件形式。以各种公告、通报、通知、会议纪要、办事手册等文件形式。
  4、媒体形式。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站和宣传橱窗等形式。
  5、其他形式。设立校领导接待日、网上校领导信箱、举报信箱等形式。
校务公开应本着因事制宜、灵活多样、便捷实用的原则适时进行。

  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校务公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工会协调推动、各党政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具体承办、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对校务公开负领导责任;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对校务公开的实施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学校办公室为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实施校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2.监督检查。成立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工会(常务)副主席和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工会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其职责是监督检查校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对有关公开不实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定期检查,促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3.工作要求。学校各二级学院、各部、处、室主要负责人要负责本部门的校务公开工作。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参照此实施意见,从实际出发,制定各二级学院、各部、处、室的工作制度和具体办法,确保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00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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