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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学院现金送取款制度
2015-10-12 09:29 校办  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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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现金收付作到日清月结,每日超库存现金于每日十五点三十分前交开户银行( 或通知银行来取)。
二、现金取款送款必须两人以上办理,无论数额多少,一律乘汽车,严禁步行。
三、超过一万元以上的取、送款,必须通知学院保卫处派员随同。
四、提高警惕性,携带公款时,不能去无关地方,不准擅自离开取送款车辆、离开保卫人员。
五、学院集中报销现金、集中收费时,提前一天通知院保卫处。
六、集中收费时,提前通知开户银行上门服务,收款以后双方当面点清,出纳人员按收款数填制现金送款单,交银行数额由银行当时开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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