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校《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外党[2005]80号)文件精神,加强二级单位校务公开工作,促进二级单位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 健全机构
l、加强领导。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要把校务公开工作当作促进二级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书记要负总责,要把校务公开列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议事日程。行政主要领导要增强行政主抓意识,具体负责校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党政领导都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把校务公开纳入到工作之中,进行研究部署,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健全机构。各二级单位要建立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分别负责二级单位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小组一般由教代会代表、本单位民主管理小组成员组成。在校务公开中,要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的主渠道作用。
二、严格执行规定 认真实施公开
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校务公开的规定和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对凡是涉及改革、发展和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下列问题,均应纳入本单位的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之中,并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方式认真进行公开。
1、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应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并提交教代会(民主管理小组会)进行讨论审议。
2、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年应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民主管理小组会)等形式向教职工进行公布。
3、学校所拨经费和其它各项收入的使用计划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向教职工公开;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其它各项收入的收支、使用情况,应定期向领导班子通报,并通过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民主管理小组会)等形式向教职工公开。
4、各岗位人员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评选的条件、办法、结果,岗位津贴和各种补贴发放的标准、办法、结果等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应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民主管理小组会),发文、公告等形式及时进行公开。
5、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规程、廉政规定、各岗位职责要采取文件和公告等形式进行公开,并要便于教职工查询。
6、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学任务分配、学科建设计划、科研课题的申报、人才引进、在职学习培训、公派出国情况要采取适当形式及时进行公开。
7、学生的奖学金评定、综合测评及各项评优、处分、各种收费、补助、助学贷款等要向学生公开。
三、加强监督考核 实行责任追究
1、实行报告制度。各二级单位每半年要向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校务公开情况,报告交学校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上半年报告时间为7月上旬,下半年与校务公开自查总结一并进行。
各二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教代会(民主管理小组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报告校务公开工作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2、坚持考核制度。每年12月前后,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要求,对本单位、本部门校务公开工作认真自查总结,写出自查报告,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要对各二级单位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各二级单位要坚持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要把校务公开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年度总结的重要内容。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校务公开有关规定,将追究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况责令检查、通报批评。
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