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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十二五”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规划
2015-10-12 09:29 校务公开办公室  校务公开办公室

现代大学制度是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明确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规范和行为准则。遵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的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原则,构建在微观层面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机制,实现内部管理体系的最优状态和最大效能,结合学校创建特色鲜明高水平外国语大学的总体目标定位,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的简要回顾及形势分析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校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在管理体系与制度建设、依法治校与校务公开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外国语大学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

1.管理体系与制度建设

1)创新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五年来,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及时完善了学校的管理体制。重新论证调整了学校的部分教学单位和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职责权限;制订了《天津外国语大学章程(草案)》;进一步修订、制定了近80项学校各类文件和一系列规章制度;出台了《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术规范(试行)》、《天津外国语学院关于违反学术规范处理暂行规定》,规范了学术行为;制定了《天津外国语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规定》、《天津外国语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实现了招生、免试推荐研究生等工作的规范化;制定了《天津外国语学院人才兴校战略实施纲要》等重要的规章制度。

2)建立和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总结了2002年以来两个校区办学的基本经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滨海校区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八项配套制度,统筹了两个校区的联动协调发展。学校根据逐渐向多校区、多学科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了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职责,极大地调动了学院教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完善干部管理体制。修订推出《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为“十一五”期间顺利完成第三轮、第四轮处级干部整体聘任工作提供了指导。制定《关于做好我校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中层领导干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年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实施办法》。初步形成了干部工作的选拔任用、管理培训、考核监督“三个体系”。

2.依法治校与校务公开

1)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学校把校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修订出台了《天津外国语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外国语学院关于加强二级单位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38个基层院系、职能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了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编辑《天津外国语学院校务公开文件汇编》,将中央、国务院、天津市政府、学校以及各二级院系、职能处室共计45个文件汇编成册,使校务公开以制度形式实现全方位覆盖,规范了学校的管理体制,提高了科学决策的效率和水平。

2)发挥教代会载体作用。教代会是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校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凡属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学校都要通过教代会讨论审议。“十一五”期间,教职工代表大会及教代会执委扩大会议先后审议讨论了《天津外国语学院关于加强滨海校区管理的意见》、学校各年度财务预算、货币分房、交通补贴、公积金调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方案,充分行使了教代会的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

3)拓宽校务公开渠道。学校建立了多层次校务公开渠道。一是会议形式:充分利用各类会议平台讨论学校重要事项,完善了校情发布会制度。二是通知形式:以各种通告交流形式公开校务,做到上下通气、公平操作。三是媒体形式:充分利用校园传媒作用,向全校师生公布学校的相关政策和文件、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四是接待形式:学校多年来坚持实行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接待日”制度,设置学校领导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信箱。校领导亲自接待重要来访、批阅重要来信,倾听群众意见。此外,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和现代信息化手段提高校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快捷性。

(二)“十二五”期间面临形势及存在问题分析

实现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完成由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的转型,完成由学院向大学、由单一学科向外语与其他学科相融合的转型,亟需建立符合教育规律的、科学的大学内部运行机制,以达到能够充分调动各级组织和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合理、有效地配置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要素资源的目的。目前,学校现有的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在许多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是管理权力还相对集中,管理重心还偏高;二是部分规章制度有待完善,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人才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四是各部门工作职能需要进一步明确,部门间协调与合作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基本国情和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积极借鉴国内外大学的成功经验,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据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为全面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和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遵循现代大学办学规律及管理规律,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规范各级机构的管理职能,明确权责,建立层次清晰、科学规范的决策和运行机制,增强学校事业发展动力和活力,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层级管理,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决策机制、资源配置机制、管理机制、教育行为引导机制和评价机制等的优化。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依法治校、校务公开水平,提升自主发展、改革创新能力,使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体制的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促进学校办学目标的实现。

三、“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一)主要任务

1.建立完善的科学决策体制,处理好管理、学术、民主三种权力的关系

1)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建立健全决策、执行与监督既相对分离又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

2实现管理权力与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的合理配置与平衡。加强和完善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建设,坚持以学术为本位,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尊重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师群体在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在学术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和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中的学术主导作用,鼓励并保障其正确地行使学术权力和积极主动地进行学术创造。加强以学术委员会为主体的学术组织建设,加强和保障学术管理的科学规范、民主高效。在 成立 教授委员会方面做出有益尝试,探 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进一 步发挥 教授在战略研究、决策咨询、监督执行等环节的作用,不断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

3)建立集中不集权,分权不分散的学术与行政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和民主权力的关系,明确权利边界,逐步形成委员会负责决策,职能部门负责落实的学术与行政有机结合、规范运行的机制。改善行政管理方式,逐步由行政管理为主导向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相结合转变,加强行政层面的统筹协调作用,促进信息共享,避免分权下工作的分散化和无序化。完善校级学术权力,加强院系层次的学术权力,充分发挥基层学术组织的作用,重塑基层学术权力结构。加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互协调,促使学术人员、行政人员互动共进,学术权力决策要注意吸收行政人员参加,行政权力决策要注意吸收学术人员,尤其是学科带头人参加。充分发挥各类委员会在学科专业建设、学术评价、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实行层次管理,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和绩效评价制度

1)实行层次管理,建立完善学校、学院、系三级管理体制,逐步向学院下放管理权力。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能,逐步推进管理重心下移, 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使学院不仅具有管理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事权,同时具有与之相应的财权、人权和教学科研资源的调控权。同时完善学院目标管理加强对学院工作的指导和考核,不断强化学院管理职能,真正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自主创新能力。试点开展办学成本两级核算、经费两级分解。

2)健全、完善学校的民主监督和绩效评价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专门机构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和学校内部监督相结合。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监督。对内部管理运行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考核工作业绩。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尝试设立“ 一站式”服务制度,实行窗口式服务。继续推进后勤改革,建立新型后勤服务体系,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师生。

3.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建立健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1)修订和完善大学章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尽快修订和完善符合时代要求、体现办学特色的大学章程,明确学校的基本特征、办学宗旨、教学理念,规范校内各种关系,明晰领导体制、治理结构、管理模式,并以《章程》为根本,科学修订、设立、废止、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处理学校各项事务,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从严治校。尊重教师权利,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依法处理、预防各类突发事件。

2)进一步提高校务公开水平。加强校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利用现有的校务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学校的职能,不断扩大校务公开范围,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制度,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调查论证制度,重视专家、学者对学校事务的管理。继续加强统战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离退休老同志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参政议政作用。

(二)保障措施

1.改革用人制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教职员工采取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制分类管理办法,改进和健全内部考核体系以及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人才引进科学考评机制,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引进高素质人才。

2.提高管理干部队伍素质。科学制定并落实培训规划,建立并完善校内干部岗位交流制度,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上可靠、观念上与时俱进、专业业务素质过硬、熟悉高等教育与管理规律的管理干部队伍,以适应运行机制改革的需要。

3.开展管理重心下移试点。制定试点办法,科学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好制度的顶层设计。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认真妥善处理试点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

4.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与学院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系统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明确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废止程序。加强对规章制度的整理,做好文件的汇编、宣传、落实工作。

5.扩大社会合作。进一步密切与业界联系,适时在学校探索董事会制度建设试点。不断推进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行业企业的资源共享,协调合作。加强校友会建设,逐步探索校友参与管理、定期向校友公开办学信息的机制,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对办学质量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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