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馆订购图书由馆长负责,责成采编部根据图书采购工作条例提供采购书目。2.由馆长、业务馆长、采编部主任及熟悉图书馆业务骨干组成的采购小组对书目进行研究,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发展方向和承担科研项目,来决定采购书目。3.由馆长、副馆长和采编部主任共同与书商进行议标,待时机成熟逐渐走向图书招标程序。4.购书款以实洋结算。核对账目,算清款项后,由馆长签字,按院报销手续,从图书馆图书经费办理付款手续。
图书馆
200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