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最新公开信息  信息公开栏目  新闻发布  便民服务  信息公开规章制度 
天津外国语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015-10-12 09:29 校办  校办

 

津外院(2006272

 

为确保我校成人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天津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与目标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是继续教育学院的基本职责之一。其任务与目标是:努力做好宣传和咨询服务;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招生政策规定选拔合格考生,提高新生素质;按当年招生计划积极组织生源,努力完成招生任务,并组织好新生的入学报名注册工作。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保证招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学校党委行政和继续教育学院的领导下,成立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办公室和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组,招生录取工作组组长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继续教育学院领导担任,招生录取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三、招生办公室职责

在学校和继续教育学院的统一领导下,承办招生工作的各项日常事宜,并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

(一)负责专业的申报,编报招生计划。

(二)组织招生宣传及咨询,编印招生简章及其它有关招生材料,草拟招生宣传、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有关招生的报名、考试工作;

(四)结算招生费用,并办理录取有关手续;

(五)负责录取通知书的打印与寄发;

(六)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七)起草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和总结。

(八)负责做好与招生有关的材料数据归档工作

四、招生计划的编制

成人学历教育的年度招生计划,应以教育部每年编报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政策和原则为指导,根据天津市及周边地区人才需求、生源预测和我院的办学条件,在总结分析我校和兄弟院校23年来招生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制定。

招生计划的编制,由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然后报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审核、调整、汇总编制学校招生计划,最后经学校领导研究通过后,方可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招生计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科学合理编制:

(一)招生区域在招生年度的生源情况;

(二)上一招生年度招生中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人数及分布;

(三)学校现有教学资源条件;

(四)办学层次结构及专业结构和办学站点结构的合理性。

五、新专业的申报       

各教学单位申报新的招生专业,要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国家教育部指导性专业目录中批准开设专业;

(二)社会急需和生源充足(附调研或论证资料);

(三)具有相应的师资力量、教学基础条件以及管理能力;

申报的新专业须经市教委专家的评审。

新专业的申报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六份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

(一)申报申请表;

(二)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教学大纲和计划;

(四)任课教师一览表

六、招生宣传与考前咨询服务

(一)每年继续教育学院派人员赴有关区县开展社会需求和生源调查,为编制下一年招生计划提供依据。

(二)继续教育学院采取编印招生手册、印发招生简章、刊登招生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招生宣传,加大招生宣传力度。

(三)继续教育学院在每年招生报名期间,要开展招生咨询和考生报名服务。

(四)继续教育学院可根据需要举办成人高考补习班,努力提高新生素质和录取率。举办成人高考补习班要注重质量,严格管理,合理收费,并接受学校监督和评估。

七、招生录取工作规则  

(一)招生人员在录取前要对招生设备、网络等进行测试,保证录取期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网络信息的畅通。为保证录取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录取场所应相对封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录取现场,录取现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招生人员在录取前要与上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对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三)全面掌握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及时了解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考生人数及考生志愿分布情况,以便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建立与招生管理部门畅通的信息联络。

(四)招生人员在市招生录取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下载考生信息,严格按照录取原则、办法及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阅读考生电子档案,做到取退有据,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五)招生办公室根据经市招生部门核准审批后的考生录取审批表打印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考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六)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的内容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保密的部分,不得擅自公开。

(七)由于网络传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办公室负责与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八、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

九、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属继续教育学院。

 

 

天津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关闭窗口
  • 网站策划·管理:天津外国语大学办公室  |   邮箱:xiaoban@tjfsu.edu.cn   |  网站制作·维护:天津外国语大学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   邮箱:info@tjf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