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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5-10-12 09:29 校办  校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912号)的文件精神,针对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和就业形势产生的不利影响,积极应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加强我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推进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全员参与,切实做好就业工作

1、进一步落实“一把手”工程,加强目标管理,完善各级各类人员就业工作责任制。学校主要负责人经常深入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加强指导;院系主要负责人深入班级,关心帮助每一个学生的就业。学校与各学院签订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书,明确校、院两级工作职责,力争2009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天津市平均水平。

2、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推进分层管理,充分发挥二级院系在就业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招生就业处和二级院系要切实转变观念,努力实现就业管理、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中心,以就业指导为依托”的工作模式,努力实现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的“双提高”。

二、 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加强就业方面综合教育,实现就业指导全程化,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

3、 进一步落实国办发〔200726号文件关于“将就业指导课程纳入教学计划”的要求,在2008年开设就业指导课程选修课(一二年级以网络视频方式开设《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三四年级以讲座形式开设《就业指导》)的基础上,自2009级开始将《就业指导课程》纳入必修课。

 4、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创业教育,倡导创业精神,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积极探索创业教育的途径和模式。聘请天津市劳动局、人事局及相关权威机构的专家学者,定期对我校教师、学生进行创业方面的讲座;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提供项目引导、技能培训、专家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实现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明显增加;有计划培养创业方面的师资,自主开展创业培训活动,条件成熟时在我校建设创意创业园。

与天津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合作,在我校开展创业教育系列培训。

5、加大对毕业生具有针对性的能力培训。聘请天津市权威专家和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对我校毕业生进行各种技能方面的培训,提高毕业生各种能力考试及报考公务员、“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村任职等基层就业项目的通过率。

6、实施“双证书”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关于在高校在校生中施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精神,自2009年起,充分利用天津外大职业培训学校,并积极拓展校外培训渠道,对在校生进行不同类别的职业技能培训;争取我市职业鉴定机构的支持,开展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工作。

三、以人为本,创建多样化的就业服务体系

7、广泛宣传与定点服务相结合,加大对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网、校讯通、腾讯qq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国家和地方的就业政策,确保各种政策第一时间宣传到位。

建立学校政策咨询日制度,定期聘请天津市就业专家到校进行政策法规的讲解和咨询活动。

实施定点服务,将劳动局、人事局和天津市就业指导中心、北方人才,中天人力等政策权威机构专家请进学校,开展定点服务,政策解答。

8、以网络为依托,全面提高就业信息服务水平。完善我校招生就业网的建设,切实加强就业信息网络服务,加快实现区域间、高校间、校企间求职招聘信息共享,依托网络开展政策咨询、企业推介、职业培训等多种服务;与北方人才、中天人力、天津市教委人才中心等天津市大型人才机构实现信息对接;建立远程面试室,使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能够依托网络实现远程交流和网上初选,努力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

9、积极鼓励并扶持职业服务类学生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职业发展协会等学生社团要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不同需求,着眼于学生自身职业发展与就业相关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开展。

10、精心组织,优化服务,努力建设校园人才市场。根据我校分校区的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全员参与的校园招聘工作。使校园大、中、小型招聘会经常化、规范化。每周至少一次专场招聘会,隔周一次小型招聘会。

开放搞就业,将北方人才,中天人力等大型人才机构引入我校,针对我校特点联合举办各种类型的招聘会。

四、立足市场, 构建平台,不断开拓就业渠道,为毕业生充分就业铺路搭桥

11、巩固原有单位,开辟新市场,主动出击,与天津市各大人才市场建立友好长期合作关系,实现毕业生信息与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对接;

12、突出“全员化”特点,充分利用全体教职工、职业发展协会、学生家长等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广泛收集用人单位信息;二级学院要主动走出去,向社会宣传学生,推荐学生;充分挖掘校友资源,积极开展“校友荐职”等活动,鼓励优秀校友为在校生推荐就业岗位。

13、充分利用我校国际交流平台,积极推荐、支持毕业生到国外留学、就业。

14、扩大就业见习,鼓励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工作。学校各级部门要积极宣传和充分利用天津市关于扩大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的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未就业的毕业生到就业基地见习和到公益性岗位工作。

五、实施就业关怀行动,切实做好就业援助工作

对困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单亲、低保家庭的毕业生)实施就业关怀行动,进行重点帮扶。二级院系必须摸清底数,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15、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档案,实施动态管理,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和重点推荐,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

16、困难毕业生凡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职业资格及各种能力培训,且考试合格者,可免交培训费;参加校外组织的职业资格培训,且取得相应的职业等级证书者,学校可为其资助50%的培训费;取得职业等级证书的困难毕业生,其资格鉴定费由学校承担。

17、各二级院系对困难毕业生须优先推荐工作岗位,积极鼓励推荐困难学生参加就业见习和到公益性岗位从事公益工作。

  六、努力做好“三个建设”,使我校就业工作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

18、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素质,按照“德才兼备,专兼结合”的原则,依托学生工作干部和专业教师,经过三年的努力,建立一支既懂专业又懂就业政策的就业指导工作队伍。

19、基地建设。在用足用好现有实习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开辟高质量、稳固的实习(就业见习)基地。三年内二级院系按照实习(就业见习)基地数量与毕业生人数120的比例,建立稳固的实习(就业见习)基地。

20、课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就业指导课程的内容,构建相应的课程体系。力争2009年底将就业指导课程纳入必修课正常教学体系之中。同时,着力搭建集知识传授、择业观引导、能力培训、创业指导、学生自主研修等一体化自主教学互动平台。

0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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